湖北省非免疫規劃疫苗第二次增補采購項目邀請書
湖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就“湖北省非免疫規劃疫苗第二次增補采購項目”進行公開邀請,歡迎符合資格條件并對此感興趣的我國境內的疫苗上市許可持有人以及向我國出口疫苗的境外疫苗生產企業指定的在我國境內的代理機構參加申報。
一、項目概況
(一)采 購 人:湖北省各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二)采購組織單位:湖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三)采購經辦單位: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購中心)
(四)項 目 名 稱:湖北省非免疫規劃疫苗第二次增補采購項目
(五)采購疫苗品種及服務:詳見文件第三章
包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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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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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劑型、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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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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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滅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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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規格、劑型和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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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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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減毒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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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規格、劑型和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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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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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組帶狀皰疹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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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規格、劑型和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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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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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組乙型肝炎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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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規格、劑型和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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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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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用狂犬病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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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規格、劑型和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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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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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附破傷風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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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規格、劑型和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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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有效期:本項目有效期暫定至2020年湖北省非免疫規劃疫苗集中采購完成。
二、申報單位資格要求
申報單位必須滿足資格要求中的所有條款,并按照相關規定遞交資格證明文件,未按要求遞交的申報單位,其申報將被拒絕。
(一)申報單位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報單位必須是國內的疫苗上市許可持有人以及向我國出口疫苗的境外疫苗生產企業指定的在我國境內的代理機構;
(三)申報單位應具備疫苗生產/經營許可證、通過GMP/GSP資質認證;
(四)申報單位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
(五)申報單位具備《疫苗儲存和運輸管理規范》規定的疫苗保存運輸條件;
(六)申報單位生產或代理的產品市場上有供應(國家已批準生產并已報檢的產品除外);
(七)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申報。
三、項目文件獲取和賬號下發
(一)申報時間:2020年9月7日起至2020年9月11日止,工作日8:30-12:00、14:30-17:00時。
(二)核發程序:申報單位需將相關資格證明材料掃描件發送到指定郵箱(23971825@qq.com),審核通過后通過指定郵箱發放項目文件。(資質證明材料包括: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原印章)、GMP/GSP資質認證(復印件加蓋原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身份證。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原件隨申報文件一并郵寄,相關資格證明材料掃描件與原件不一致的,以原件為準。)
資質證明資料齊全并真實有效,核發“湖北省非免疫規劃疫苗采購系統”(以下簡稱“采購系統”)登錄賬號和密碼(之前已注冊疫苗上市許可持有人不再核發)和《操作指南》。
四、企業申報文件遞交
(一)電子材料上傳。2020年9月14日12時前(北京時間),按《操作指南》的要求,登錄“湖北省非免疫規劃疫苗采購系統”(網址: http://27.17.15.194:810/ )上傳申報文件各項內容。
(二)紙質材料遞交。2020年9月15日12時前(北京時間),將申報文件的紙質版郵寄至湖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生物制品管理辦公室(武漢市洪山區卓刀泉北路35號)。
五、資質審核時間
2020年9月16-17日,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會同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對申報企業提供的企業、產品及價格等資料進行資質審核。審核結束后,對審核合格的單位、品種及價格進行公示。
六、掛網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具體時間詳見網站通知
七、采購組織單位聯系方式
單 位:湖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 址:武漢市洪山區卓刀泉北路35號
聯 系 人:黃女士
電 話:13707146483
八、采購經辦單位聯系方式
單 位: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購中心)
地 址:武漢武昌區中北路252號菩提金商務中心A座
聯 系 人:陸先生 肖女士
電 話:027-86629920
九、信息發布媒體
項目公告、通知、結果公告等相關信息均在 “湖北省藥械集中采購服務平臺”(網址:http://www.hs-wh.com/)發布。